辩护角度:
事实角度: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如证明犯罪现场没有嫌疑人踪迹、作案时间不具备、存在不在场证明等。
证据角度:对控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若发现证据存在收集程序违法、来源不明、相互矛盾等问题,可作为无罪辩护的依据。
法律适用角度: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指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若行为不符合某一罪名的主观故意或客观行为标准,可主张无罪。
量刑情节辩护
在罪名确定的情况下,通过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常见的从轻 / 减轻情节包括:
法定情节:自首、立功、从犯、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人犯罪、坦白、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酌定情节: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动机特殊(如为救治亲人临时起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
轻罪辩护与无罪辩护的区别
维度 无罪辩护 轻罪辩护
核心立场 否认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承认行为违法,但主张罪名更轻或量刑更轻
适用前提 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证据不足 基本认可控方指控的事实,但对定性或量刑有异议
风险与结果 要么无罪释放,要么可能被重判 结果相对可控,大概率获得较轻处罚
法定不起诉:也称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