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
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
上门服务费 交通、人力、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200 元 / 次・人;私立 / 第三方多 100-300 元 / 次,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 多为自费,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
医疗服务费 诊查、、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 门诊比例报销
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敷料、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
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
收费构成与成本核算维度
上门服务费:核心为人力(医师 / 护士工时成本)、交通(2 公里内起步,超里程每公里 8-15 元)、时间(含往返与服务时长),按人次计价,多人出诊叠加。
医疗服务费: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执行,如换药、拆线、导尿等,可按医保政策报销。
耗材药品费:按实际使用收费,目录内可医保报销。
附加费: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复杂操作(如 PICC 维护)按项目加收
影响价格的关键变量
人员职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 护士,差价 20-100 元 / 次。
服务半径:2 公里内起步价,超里程按公里加收。
服务时段:夜间、节假日常上浮 30%-。
服务内容:急诊、复杂操作(如 PICC 维护)比普通换药 / 注射收费高。
医保政策: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合规项目可报销,纯上门费多自费。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