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河北、山西等地发文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此前,已有数十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节能减排步伐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所列钢铁企业及新投产钢铁项目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