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含塑料微珠化妆品专项检查 百家号     2022-06-01 22:22    

为保护环境,加强化妆品产业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确保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5月30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县(区)二级联动,启动开展含塑料微珠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塑料微珠是直径小于5mm的塑料合成颗粒,表面容易吸附海洋中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容易对生态环境产生化学危害,还能通过海洋食物链传递,进入人类食物链对人体健康安全造成威胁,从而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均造成严重危害。鉴于塑料微珠对环境不可逆的危害,2017年,国家生态和环境部门将微珠以及含有微珠的化妆品和化学药品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清单。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在第三类淘汰类中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2年12月31日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在此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主要针对化妆品中容易含塑料微珠的磨砂膏、洁面乳、沐浴露、牙膏、防晒霜、眼影、腮红、粉底液等为重点产品,以化妆品专卖店、连锁店、美容美发店、彩妆店、药店等人流较大区域为重点场所,以配方中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和尼龙(NYLON)等为重点原料开展检查。在市局和永定区局联合在南庄坪检查时发现,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销售的彩妆产品含有聚乙烯(PE)塑料微珠成分。发现这一问题后,市局立即通知慈利县局同步开展检查,在同一专卖店的同类产品也发现了含塑料微珠彩妆产品。目前,案件在进一点调查处理中。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检查含塑料微珠配方产品时,同时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等行为及索证索票、台账建立、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在检查过程中,坚持查教结合,现场指导经营者守法守序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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