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19日发布私募基金情况,通报了未经登记开展私募业务、买“壳”卖“壳”等多项私募机构典型问题。 具体来看,典型问题主要为:一是未经登记开展私募业务,部分机构未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基金管理”的名义对外募集资金,开展私募业务。 二是买“壳”、卖“壳”屡禁不止。部分已登记私募机构明知他人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可能从事场外配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仍违规出售、出借公司给他人使用。一些私募机构在管理人资格被注销后,买“壳”借“壳”继续募集资金,诓骗投资者。一些违法中介机构从事招募挂靠人员、私募机构买卖壳、代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