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消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全域旅游在河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自愿申报、市级初审的基础上,综合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结果,并经公示,决定将承德市兴隆县等10家单位认定为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详细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