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符合条件纳入地方债支持范围 上证报     2022-08-04 20:34    

农业农村部8月4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34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拓宽投资渠道。一方面,统筹现有项目。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优先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安排,引导农业生产发展等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增量。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示范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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