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地方选取差异化农业农村发展指标,避免一刀切 澎湃新闻     2022-08-04 20:47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指出,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紧扣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对标不同阶段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制定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 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立足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涵外延,制定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提出17项主要量化指标,并提出到2025年的目标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立足当地农业农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标体系。一些地市也对标国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 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政府在2020年5月共同发布了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时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共同发布《指标体系》是落实农业农村部与江苏省‘部省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为苏州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方向,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关于下一步工作,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参照国家指标体系,对本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优化,合理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指标及目标值。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参照国家和省、市、县指标体系,构建适应性强、科学简便的乡村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 围绕合理设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内容和标准,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突出系统性、导向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指标内容和标准。 答复称,一方面,因地制宜创新指标。鼓励地方根据当地农情特点、产业特性、地域特征,选取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农村发展指标,更好体现本地发展特色,避免全国农业现代化一刀切、齐步走。另一方面,立足实际确定目标。按照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要求,科学预测未来5年或10年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合理确定发展的目标值,既有一定的发展速度,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如期实现,又有一定的弹性,不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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