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9时30分,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旺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旺承担文物修复费用10万元及专家评估费用,并在全国性媒体刊登公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是全国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促进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