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8月29日发布第7号公告显示,按照垫付工作安排,将自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40万元至50万元(含)的开始垫付,4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