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市“四结合” 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2022-09-17 22:14    

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人民餐桌上的安全,平度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包场到人的三级监管责任体系。   统一组织和明确责任相结合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以每处乡镇基层动监站为小组,官方兽医和村级协管员为成员,划片包村到户,摸排、收集、上报畜产品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相关信息,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工作。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工作布置到位,落实到位。   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   在日常监管中,基层动监站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等排查并逐场逐户发放《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和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每月开展一次检查。通过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形成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弥补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漏洞等问题,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相结合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每季度情况,有针对、有重点的进行整治,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工作监管、屠宰企业专项治理等,从而形成环环相扣,严密跟进。   与此同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奖惩办法和目标考核,对辖区内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不得评先进和责任人不得评先进、不得晋级、不得评职称的“三不”处理;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按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全年内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评先、晋升优先考虑,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通过执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畜牧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畜牧监管积极与食药、工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联打机制和司法衔接制度,增强司法震慑力,形成执法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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